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7 点击数:

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对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仪容仪表作出如下要求:

一、仪容仪表整体要求:

整洁、大方、得体,符合中职生身份。

二、发型基本要求:

1、男生发型:男生不留长发,额发不过眉,颈发不超领,鬓发不遮耳,不烫发,不染发,不留奇异发型。

2、女生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烫发,不染发,不散发披肩,不留奇异发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穿背心,吊带衫,超短裤、超短裙等与中职生身份不相符的衣服及奇装异服。

2、教学区内不准穿拖鞋。

3、不得纹身绘身,不得粘纹身贴等。

4、不化妆,不佩戴各种饰物(耳环、耳钉、项链、手链、脚链、戒指等),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科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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