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8 点击数:

第一部分 河源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河源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43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中等卫生职业学校,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2年9月,学校从龙川县城迁入市区东江教育城新校区办学。新校区占地420亩,投资4.3亿元,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

(二)河源市卫生学校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职业教育法》,承担卫生中专学历教育,培养中专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我校还承担全市乡镇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及全科医生培训等在职人员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办)本级预算。

(二)学校设立办公室、人事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后勤科、招生与就业科和继续教育中心等七个内设机构,同时设有党支部、工会、团委会、学生会等党群组织,以及医学教研室、教学督导室和公共基础学部、医学基础学部、护理学部、药学学部、医学技术学部等教学管理机构。

河源市卫生学校现有事业在职在编教工195人,定编不定人27人,外聘专业老师32人、实验管理员及生活指导老师等临时工38人,离退体教工32人。学历教育在校生9176人,其中,中职学历教育在校学生6550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大专、本科)学生2626人。目前,学校初步建成护理、药剂、医技和保健四大专业群,开设护理、中医护理、助产、药剂、医学检验、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农村医学等8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和药剂专业均被认定为广东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康复技术等6个专业。学校现有实习基地(教学医院)160多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24.7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1.67万元,增加了1.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0.30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1494.57万元),对上年增加247.18万元,增加了5.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基本人员工资收入增加;教育收费收入1204.42万元,对比上年减少135.51万元,减少了10.11%,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影响,至使联合办学招生人数减少,相应的收入减少。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1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24.66万元,占总支出的60.81%,比上年度增加366.45万元,增长10.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30万元,公用经费645.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400.06万元,占总支出的39.10%,比上年度减少254.78万元,减少了9.59%。其中:运转类项目1570.06万元,建设发展类项目8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使用资金额减少、联合办学管理费及联合办学成本支出减少(据国家相关政策,省教育厅、卫计委对全国成人高考招生对象和条件更加严格;因卫生类全国成人高考招生考试政策调整,导致我校成人招生人数将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了12.50%,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公务车辆改革压减公务用车1台,相应压减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了33.33%,主要是根据市政府公务车辆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台,相应减少费用;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8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58%,比上年度增加90万元,增加12.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相关项目费用支出;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25万元,服务类采购3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1辆已上交相关部门拍卖及账务未处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至100万元专用实验实训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实验实训设备1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结合学校实际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营及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继续落实河源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创建“河源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推动河源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河源卫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后续工作及内涵建设;积极促进新校区配套工程建设及推进三期工程建设;积极完成本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好学生见习、实习工作,完成2018年招生任务,加强校企(院)、校校的合作,落实联合办学的具体管理措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绿化、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设备;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6.事业发展性支出:指市级部门掌握分配的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等,大部分资金为补助市县支出,少量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包括部分专门领域(如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按照因素法分配(未指定具体使用项目)的一般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7.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务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8.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9.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10.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返拨款类):指事业本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本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话费等)、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银行业务手续费、咨询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政府采购支出: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

15.绩效预算: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河源市卫生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图1)2018年河源市卫生学校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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